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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针对国企发力蓄谋已久 中国国企须高度重视(2)

魔鬼或还在未来原文的细节中

目前,TPP的谈判协议详细内容一直处于不公开的状态,美国贸易代表处(USTR)的官网也仅在10月4日公布了一些TPP协议内容框架摘要(下称“摘要”)。

看起来,摘要的内容会比此前想象的要稍宽松,这可能要感谢美国为了扩大TPP范围而把新加坡、越南等带到了谈判中。

众所周知,淡马锡公司经营新加坡开发银行等36家国联企业的股权、占新加坡GDP约8%,还通过各种金融投资广泛参与到欧美的跨国企业中。如果对国企在TPP国家的贸易投资做差别性对待,新加坡会“不高兴”。

越南的国企数量虽然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的1.2万家降至目前的约5600家、国有企业对GDP的贡献率从1996年的40%降至2012年的32%,但国企在越南仍具备“顶梁柱”的作用,约占其全国电力和油气产量的85%、电信服务的90%、金融信贷服务的56%。如果TPP限制了国企,也就限制了越南的后发优势,越南也肯定“不答应”。

正因为如此,美国在同日、澳、加等国家在农业问题上交锋的同时,TPP谈判中同新、越等国家在国企问题上也一直在讨价还价。

然而,对上述摘要的内容不能过于乐观,因为魔鬼往往隐藏在细节中。

摘要说,“在本章附件中还有一些规定义务之外的情况,比如国家性或全球性危机,以及一国特殊情况等都将载列于附件”。但现在协议原文和附件外界都看不到,所以TPP的具体操作中对TPP域外国有企业有何陷阱还需更多资料仔细甄别。

需要万分注意的是,适用于TPP国家的规则也不一定会同等对待非TPP国家的国企,所以主动权仍掌握在别人手中。比如,对国企的认定,如果对非TPP国家采取不同的认定标准,或者采取不同的分类监管标准将非TPP国家的国企全部重点监管,这对于非TPP国家的企业仍是非常不利的。

对于涉及国企的法律诉讼,何时、何地、由谁、按何种规则审判仲裁都可能产生很多差异性安排。可以想见,由于对国企的重点中国企业在TPP国家的诉讼风险和非平等对待的风险可能会大幅增加。

对于所谓国企名单和国家授权要在TPP协议之中被认可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要避免TPP国家利用这一认可的谈判讨价还价。

另外,进入TPP市场可能要对等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市场,但这也可能因为不符合中国国情,削弱中国企业应有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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