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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宣判 诺米多公司赔偿“人人投”

创业方通过众筹平台筹集所需资金,众多投资人则通过众筹平台选择自己认可的项目,参与投资并期望获得收益,在“万民创业大众创新”热潮下,发生在众筹平台“人人投”网站与创业方诺米多餐饮公司之间的股权众筹纠纷备受社会关注。该案也因首个进入诉讼领域而被认定为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

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
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

继今年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之后,昨天下午,海淀法院就该案公开宣判: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精神,审理认定“人人投”与诺米多餐厅签订的众筹融资合同有效,判决诺米多公司赔偿“人人投”委托融资费2.52万元、违约金1.5万元。该次判决还从鼓励创新的角度,审理认定众筹融资是一种新型金融业态。

该案宣判后,主审法官对案件所涉问题进行了判后答疑,但双方均未表示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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