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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频现挪用丑闻 预付卡行业面临洗牌(2)

易士公司和畅购从事的预付卡业务和餐饮美发行业发行的预付卡并不属于一种类型。一位支付行业专家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商业预付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商业企业发行的预付卡,指在该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消费的单用途预付卡,如健身卡、美容卡等,归属商务部门监管;二是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的,可跨地区、跨行业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如资和信控股集团的商通卡等,一般由央行负责监管。易士公司发行的预付卡以及上海畅购发行的畅购卡属于第二类。

违规操作背后的利益链

所谓预付卡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既然是预付,必有一定量的沉淀资金。

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在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消费者的预存款必须全部转入该账户。看似规则严明,为何仍会频繁出现挪用客户备付金的情况?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实际上仍是利益驱动,与网络支付以及银行卡首单业务不同的是,预付卡业务盈利模式中一大部分在于沉淀资金的利息收入。

据融360CEO叶大清表示,第三方支付盈利模式主要包括备付金利息收入、预付卡利息收入、平台搭建利润。由于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直接收益很少,会产生大量的沉淀资金,这些资金的协议存款利息是其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支付了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10%的风险准备金后,可将剩余利息划转至其自有账户,这就意味着发卡机构可获得90%左右的备付金利息。同时其他客户备付金可以“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形式”存放,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这意味着,部分客户备付金可转成为期3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或者协议存款。目前活期存款利率为0.35%,协议存款利率会达到4%-5%,按照1亿元备付金来算,3个月能获取百万元以上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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