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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企“福利房”回潮:位置优越价格极低(5)

一家央企的党委副书记告诉记者,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后续执行细则未能明确,也为避免分配不公和滥用公共资源,这一政策也一直没有大规模铺开,“如何更好地利用单位自建房,还需要主管部门进行明确规定加以规范。”

“除了单位自有用地,一些强势企事业单位、纳税大户还多番向所属行政区相关部门要求土地、房源分配上的倾斜政策,如果没有优惠政策则将迁出所在区域。为此政府仍会给这些单位划拨土地。”上述北京某研究院退休职工表示。

此外,这类住房由于没有明确的使用规定,部分单位住房有个人产权,这也使得在自建房源的二次分配上存在大量的获利空间。

“我们单位自建房都是有产权的,由于是经适房性质,5年之后才可以入市交易,按照单位规定,自建房出售应优先卖给本单位职工,但这并非强制规定。”另一家大型央企内部员工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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