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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杆进行时:中国银行业自查入市资金(13)

配资业务火热

为了规避伞形信托的监管,银行理财资金已经引入信托之外的其它金融机构做配资业务,实现曲线入市的目的。

这些机构可以是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私募或者期货公司等,银行仍然负责提供优先级资金,机构认购劣后级资金,通过共同设立相关资管计划或者有限合伙基金投资二级市场。

“这些产品实则与伞形信托结构类似。”前述银行人士向记者介绍,这些业务现在业内统称为“配资”业务。

据悉,有的大型银行虽然自己不做类似业务,但是会通过同业拆借平台,将本行的理财资金拆借给规模小一些的银行去做。

根据去年底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理财资金的用途主要是被鼓励服务于实体经济,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直接融资工具,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理财资金投资不得有以下行为:第一,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第三,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及机构客户的产品,不受本条控制。

《征求意见稿》中专门有针对银行理财资金入市的约束性规定,比如,理财资金运用应以直接投资为主,确实需要利用通道投资的,原则上仅可嵌套一级通道业务,杜绝多重嵌套的投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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