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作价457亿借壳A股 解除VIE架构成重点(3)
分众传媒的VIE架构始于2005年3月,其境内经营实体为分众传播、分众广告,分众传媒通过与后两者股东江南春、余蔚签订VIE协议,实现了对境内经营实体的控制。2010年8月,相关方签署了《终止确认协议》,即为VIE终止协议。到了2014年12月,相关各方确认终止VIE架构下的权力义务关系,至此分众传媒的VIE架构解除。
VIE架构的解除并不代表所有工作的全部完成,因为此时境外主体分众传媒的股东尚未获得应享有的境内经营实体的相应权益。在确定借壳宏达新材后,分众传媒又开始了大规模的股权腾挪,以彻底解决其与境内实体割裂了的股权关系。
首先,2015年1月,江南春将其持有的分众传播85%的股权转让予分众数码(分众传媒持有其100%股权),至此分众传媒通过股权控制的方式真正持有了境内经营实体的股权。
2015年4月2日,分众传媒股东决定,同意FMCH将其在分众传媒的股权进行转让,9位新的外资股东加入,总计获得分众传媒89%的股权,FMCH持有剩余11%股权。27天后,即4月29日,分众传媒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部分境外股东将其持有的分众传媒部分股权进行转让,另外30余家境内机构成为分众传媒的新股东。
这两次股权转让,分众传媒100%股权的作价均为450亿元。有了国内投资机构的“慷慨解囊”,分众传媒外资股东得以顺利(或部分)退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交易方案中,还有不少A股上市公司身影现身其中。如柘中股份上个月才宣布1.5亿元入股分众传媒,获得其0.33%股权。贝因美的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分众传媒1%股份。除此之外,港股经纬纺织机械股份、电广传媒则间接持有分众传媒股份,但算下来持股数量都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