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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东北转圈粮曝出漏洞 小马拉大车监管很吃力(2)

东北转圈粮曝出第三方监管漏洞

4月18日,国家粮食局官方宣布,要求辽宁、吉林两省粮食部门立即对央视曝光企业的严重问题进行彻底核查。同日,由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长赵文先带队的两个核查督办工作组分赴辽宁、吉林两省,对核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

当日下午,吉林省粮食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对白依拉嘎收储库的部分稻谷粮囤进行了查封,约为1.6万吨。同时,由国家粮食局、中储粮和辽宁省农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铁岭开原市庆云堡中心粮库,现场查封该粮库收储的2.5万吨水稻。随后,吉林省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又赶赴松原、白城等地粮库调查,调查结果或在21日前公布。

国家粮食局称,该局还将把东北三省一区收储的政策性粮食库存作为今年国家粮食库存检查的重点,同时要求正在进行年度粮食库存检查的各省区市粮食部门,严查买陈抵新、先收后转、低收高转等各种转圈粮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开原市庆云堡中心粮库为中储粮开原直属库租赁的民营库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白依拉嘎收储库为中储粮松原直属库委托的地方国有粮食库点。多个中储粮委托租赁库点出问题,暴露出目前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的监管漏洞。

目前,国储粮食监管有三个主体,分别为中储粮、国家粮食行政管理系统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中粮食管理系统承担行政监管责任、农发行负有金融贷款监管责任。

自从2013年秋粮收储开始,在国家粮食收储监管上,国家有关部门引入省级粮食部门和农发行,对于委托收储企业三方共同监管。

粮食收储行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2013年,国家对东北玉米和大豆临时收储,一改以往实施的统贷统还粮食收购贷款制度,实行“分贷分还”政策。但去年,国家发改委重新实施由中储粮负责的统贷统还粮食收储贷款制度,其中一个原因是委托收储企业把关不严,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进入了国储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中储粮了解到,要求三方共同监管中央储备粮,由中储粮争取而来。

根据三方共同监管责任,三方在确定委托租赁库点时,在组织、协调,确保了定点、启动、费用拨付、统计、收储监管、验收等环节上都负有责任。

2014年5月份,中储粮原政策研究室主任申雷海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在收购过程中,三方共同监管。中储粮要和委托收购企业签订两个合同:一个是委托收购合同;另一个是委托保管合同。这两个合同必须有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共同签章。签章就更加明确了两个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一是行政监管,二是金融监管。

东方艾格大宗农产品分析师马文峰表示:这次出现问题,主要是委托收储和代储企业。

接近中储粮的资深人士表示,委托企业是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人财物权利,让中储粮一个企业监管另一个企业不可能,二者只是经济上的委托关系。

他表示,委托租赁库点出问题,不是中储粮一家的问题,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也要承担责任。现在是定点出的问题还是管理上出现问题,需要明确,要进一步落实三方共同监管责任,明晰权力和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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