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正文

央企境外资产流失七宗罪:恶性竞争互挖墙脚(7)

“七宗罪”——审批缓慢机制僵化

典型案例:五矿、宝钢痛失市场先机

在2014年12月举行的“国企改革:探索与前瞻”论坛上,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讲了这样两个关于审批央企海外项目的故事。

2005年,五矿公司向相关审批部门申请,以20多亿美元收购加拿大有色金属巨头诺兰达公司。但是,该部门的审批人员认为这个项目风险很大,可能亏损,没有批准。结果导致已经进入独家谈判阶段的收购失败。第二年,诺兰达公司的价值上升到50多亿美元。五矿公司因此痛失了一个跨越式发展的良机。

另一个案例来自宝钢。2006年,宝钢考虑广东沿海可以低成本利用澳洲铁矿石和焦炭,又接近高端钢材大市场,就向某部门申报了总投资近700亿元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但是,直到2012年5月,此项目才获得批准。苦等6年时间,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也被其他企业占领。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曾撰文表示,“央企属于公众委托经营企业,不仅负有国家经济安全之责,更负有让全民财富增值的责任。”

某国资委监事会人士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另一个角度看,国有资产放在那儿不用、不发挥效益难道就不是一种流失?”

对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央企对外投资审批是把双刃剑,如何在强化监管与激活市场经济活力间拿捏得当,如何在把控投资风险与谋取国有资产最大化收益之间寻找平衡,考验着执权者这只“有形的手”的智慧和担当。

“让听得见炮火的人来决策”,华为公司创始人任正非曾这样诠释他的国际化治企之道。华为目前65%的营业收入来源于海外,外籍员工占比达19.4%,海外员工本地化比例为69%。

上一页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