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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最大罚单 中国罚日本12亿难道是报复?

反垄断最大罚单,中国罚日本12亿难道是报复?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开出汽车反垄断调查的最大罚单—日本住友等8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和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厂商,因操纵产品供应价格,合计被处12.354亿元罚款。其中日立和不二越主动配合调查,被免除处罚。

反垄断最大罚单
反垄断最大罚单

提及日本,人们总会想到日本侵华战争,有网友笑道:“让你们以前来中国侵略,现在中国罚你十几个亿。”

日本汽车商此次垄断,是各经销商之间做的“好事”,它们为了赚钱巨额的利润,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利益与经济进步,实在是可恶了!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此事加大打击力度,并进一步加强对区域销售服务业务的规范和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发改委表示,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三菱电机等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

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此外,发改委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4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上述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不二越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罚款区间为“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

根据发改委公布的处罚决定,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