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放弃香港宣布在美上市 有望创美国最大IPO(2)
分析
赴美上市是唯一选择
前雅虎中国总经理谢文认为,在京东向美国提交了IPO申请、腾讯又入股京东的情况下,如果阿里巴巴再不推进实质性的IPO进程,将错过最好的上市时机。除了外界的压力之外,阿里巴巴在过去的一年通过大量投资,包括新浪微博、高德、陌陌、虾米网、在路上、快的打车、文化中国等,也拼凑出了自己的千亿美元估值版图,从这方面来说,现在启动IPO事宜也是水到渠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阿里巴巴与雅虎2012年达成的协议,阿里巴巴有权在IPO之际回购雅虎持有的24%股份的二分之一,但是回购的前提是阿里巴巴需要在2015年12月之前完成上市。也就是说留给阿里巴巴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而且港交所的态度也已经非常明确,不会修改其现有的规则,国内A股也同样不允许阿里巴巴所谓的合伙人制度,所以从上市地点的选择上来说,阿里巴巴也几乎只有美国这一个选择。
影响
京东腾讯将承受压力
一位互联网行业资深人士指出,对于1月30日刚刚向美国提出IPO申请的京东来说,阿里巴巴紧跟着赴美上市,肯定会对其带来冲击,同时也会对与京东结盟的腾讯造成影响。
此前有消息称京东在美国的预路演遭遇冷场,美国投资者并不认可京东的“中国版亚马逊”概念,不过上周腾讯战略入股京东,给京东提供微信一级入口的做法,又重新给了市场想象的空间。但是现在的情况是阿里巴巴与京东可能几乎同时赴美IPO,这必将分流市场对体量更小者的注意力。这有点类似于当年优酷土豆争抢赴美上市的场景,由于优酷抢先一步上市,抢走了投资人对中国视频行业的认知和想象,致使土豆推迟半年上市后损失了10亿美金的估值。
不过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阿里巴巴和京东这两家公司的商业模式有着本质区别,阿里巴巴属于互联网基础设施公司,在电商领域更像是一个服务提供商,而京东则走的是比较传统、也比较让人容易理解的电商模式。所以这两家公司即使前后脚紧挨着上市,也不会对相互之间的估值产生影响。
背景
马云的合伙人制度
自2005年雅虎斥资10亿美元购入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以来,以马云为首的阿里巴巴创业团队一直在为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斗争。目前,阿里巴巴董事会共有四名席位,分别是杰奎琳·雷瑟斯(美国雅虎)、马云(阿里巴巴)、孙正义(日本软银)、蔡崇信(阿里巴巴)。
去年9月份,马云提出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马云介绍,其实从2010年开始,阿里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
虽然马云关于合伙人制度的表述显得云遮雾罩,但是外界普遍将之理解为双重股权结构,也就是俗称的AB股。谷歌及Facebook均采用该种股权设置,以确保创始人在董事会的决策地位。以谷歌为例,上市前分为A、B两类同价股票,不过A股每股只有1票投票权,B股不能公开交易,但每股投票权却是A股的10倍。据该公司去年年报显示,虽然B股只占股本约25%,但几乎全部B股均由谷歌创始人持有,实际共持有70%以上投票权。根据计算,如果阿里巴巴实施其所为的合伙人制度,那么马云凭借着持有7.4%的阿里巴巴股权,将拥有约43%的投票权。
阿里整体上市路径图
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俗称阿里巴巴B2B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融资116亿港元。
2012年2月9日阿里巴巴B2B在港交会宣布停牌。同月21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私有化B2B业务。
2012年6月20日阿里巴巴B2B公司在港交所正式退市。
2013年1月10日阿里巴巴宣布对集团现有业务架构和组织将进行相应调整,成立25个事业部,具体事业部的业务发展将由各事业部总裁(总经理)负责。
2013年3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宣布,任命陆兆禧为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专任董事局主席。
2013年9月10日马云给员工发出邮件,首次披露了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2013年9月24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其港交所专栏博客上发文,透露出港交所对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持谨慎态度。
2013年9月29日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声,为合伙人制度辩护。
2014年3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表态称,不会改变其合伙人结构以求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进行IPO。
2014年3月16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启动在美上市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