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正文

公务员下海首选国企:以前每月2500 现年薪30万(2)

缺乏工资竞争机制

对公务员来说,还要面对一个问题,就是工资和职务挂钩。

比如一个处长和调研员工作年限相当,但调研员的工资没有处长高。“在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资较高,而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并不高,这就造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争领导职务的结果。这也是工资制度中最突出的问题。”汪玉凯认为,今后应该建立工资竞争机制,把工资与工作能力、业绩等挂钩,即不当领导也可以拿到高工资,这对整个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竞争体系产生良性影响。

而现状是,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资比处长、副处长低,使得前者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退居二线,造成巨大的人才浪费。“应该用工资的级别来替代行政上的职务工资。”汪玉凯说。

杨宜勇认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还应该进行分类改革,即根据职责、工作风险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我国公务员工资主要包括两部分,一个是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另一部分是津贴补贴等。

但同属处长级别的公务员,工资部分因职责不同,工资差别并不大。

有不少观点认为,公务员工资低导致近年下海潮、辞职潮。但专家表示,公务员的工资要区分领导工资和普通公务员工资,也要区分领导辞职和普通公务员辞职的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认为,公务员下海到企业,这是政企不分的一个表现。但原因很复杂,其中有个人选择。

“如果大规模出现公务员下海去企业,我认为这是好事,因为公务员队伍不应该占有大量的人力资源,最大的影响就是导致特别优秀的专业人员缺乏,比如国际知名专家、国际知名律师、医生等。”

不过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在考核力度加大、反腐力度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的背景下,公务员辞职去企业,是很正常的。

据专家介绍,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存在层级之间和部门之间分配关系不顺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下级行政机关工资高于上级行政机关。另一方面,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不顺。

资料

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

从1993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列》,我国公务员制度已经走过了20余年。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列》从当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这也是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第一个基本行政法规。

从1993年到1997年,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全面实施的阶段。原人事部出台了多个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列》相配套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包括公务员录用、考核、晋升、工资保险福利、交流、辞职辞退、退休等内容,公务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值得一提的是,公务员的晋升打破“论资排辈”,辞职、辞退制度让公务员可以有进有出。

到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开始实施,公务员管理迈向法制化阶段。

到2013年,公务员法实施后,先后出台了21项配套法规和14部处分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相互配套,初步构成了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公务员队伍的进、管、出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