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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造假减刑3次 至少花数十万

韶关市检察院披露

张海减刑三次分别花了多少钱?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截至2014年1月,检察机关已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记者昨日从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韶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韶关、番禺、佛山等地监管场所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受贿系列案18人,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立案查处6人。昨日,韶关市检察院还向《南方日报》披露了有关案情和查处过程,并分析了张海及其女友黄鹭、秘书康杰是如何通过非法手段,实现频繁调动服刑监狱、三次减刑,达到减刑4年1个月28天的。

线索:原法官丁飞雄受贿违规减刑

据媒体2013年底的报道,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建能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使之受到较轻的追诉,并收受在押人员贿赂18万元,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其中,“2012年9月6日、7日,罗建能主动向单位领导和佛山市公安局纪委交代了其曾收受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的律师徐某3万元的事实”。

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造假减刑3次
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造假减刑3次

据介绍,2012年6月,韶关市检察机关从查处韶关市中院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丁飞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和受贿案“入手”,注重深挖扩线,发现丁飞雄违规为在韶关广东省武江监狱服刑的罪犯张海办理减刑,并收受张海女友黄鹭、秘书康杰贿赂30多万元。办案人员说,在省监狱管理局原狱政处处长郭子川、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的操作下,监狱有关涉案人员绕开了驻监检察,于2011年1月25日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张海符合重大立功给予减刑的建议,而收受贿赂的丁飞雄当天就为张海作出减刑裁定。据韶关市中院(2011)韶中法刑执字第1152号刑事裁定书(现已撤销),张海减刑2年1个月28天。2011年1月26日,张海被武江监狱刑满释放。

逃脱:张海及女友闻风而逃

2012年7月31日,追捕小组在西安将康杰抓获,并押解回韶关。

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对黄鹭的抓捕,由于其非常狡猾,在乘坐“广九直通车”半个小时前才开手机,当追捕人员赶到广州火车东站时,时间仅差了6分钟,让其侥幸逃过了抓捕。而张海趁检察机关尚未完全掌握其参与减刑相关犯罪活动的证据之前闻风而逃。

据康杰交代,张海的三次减刑立功材料都是弄虚作假、贿赂得来的,在张海调监、减刑过程中佛山、番禺、韶关、省监狱管理局有关司法人员存在徇私舞弊、受贿行为。

专案组经过调阅张海的档案材料发现,张海频繁调动服刑监狱,加上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减刑”,张海共获得三次减刑,其中在监狱服刑期间共减刑4年1个月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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