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房企欠3.8万亿土增税”是误读
央视曝光多家房企欠缴巨额土地增值税一事引起业内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这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我国土地增值税在近几年征管力度逐步加强,今年1至10月组织收入2710.78亿元,增长22.2%。
24日,央视曝光了45家房企欠缴3.8万亿土地增值税,欠缴土地增值税企业包括SOHO中国、富力、万科等。被点名的房地产公司纷纷以各种渠道集体自辩称“欠缴不实”。
其中,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万科总纳税额211亿,其中土地增值税52.8亿。央视报道应该是源于误解,是把会计上的“预提”理解为了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
房企的“自辩”得到了业内一些专家的认可。业内专家对人民财经表示,报道中将合规的“应交未交”误读为“拖欠”是不合适的,而且欠缴总额的算法也存疑问。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增值税先“预征”,待项目完工后再清缴,这一说法基本成立,满足这一条件的房企不能简单判定为“欠税”。
中央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岳树民在接受人民财经专访时认为,根据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最后清算的部分操作较难。“一般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要等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85%以上才能对之进行清算。”同时,又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多是滚动开发的,从拿地、开发到竣工一般都要2-3年的周期,财务成本核算又较复杂,清算工作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