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润百富榜至少24名富豪涉罪:房地产出事概率最大
王福生:从上榜富豪到阶下囚
有时,富豪和阶下囚只有一步之遥。
曾登上《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的前富豪王福生涉及多个罪名,昨日领到一审判决。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王福生挪用公款9300余万元、逃税1.7亿余元、单位行贿两名税官5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罚金3万元。
此前,媒体的一份统计显示,胡润百富榜从1999年创立至今,已经至少有24名富豪涉罪获刑。王福生,只是他们的一个缩影。
浮沉王福生
说起来,王福生也是叱咤一时的人物。2002年的《福布斯》、2007年的“胡润中国富豪榜”,王福生均榜上有名。2007年的榜单中,他的身家达到了24亿元。
讽刺的是,就在财富达到最巅峰的时候,同年8月20日,他因涉嫌偷税罪被羁押,同年9月26日被逮捕。
王福生今年61岁,出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专文化。
公开资料显示,1984年,王福生从沈阳建筑大学工民建施工管理专业毕业,早年曾任职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后下海经商,经营过装修公司、建设公司,后涉足房地产。
1993年,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王福生任董事、总经理。当时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高达1亿元,主要由王福生及多家国有企业合资。此后,王福生又任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他是怎么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呢?据报道,北京市二分检以王福生涉嫌贪污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单位行贿罪,被告单位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的结果对王福生很不利,法院一审以王福生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罚金3万元。
被告单位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王福生对一审判决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