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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总裁李小加:要作出最适合香港的决定(3)

阿里巴巴昨日就上市事宜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展开激烈讨论。据外媒报道,谈判最终宣告破裂,阿里巴巴拟转道美国上市。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昨日发表博客日志指出,港交所规则应以公众利益为先。文中虽未具体点名阿里巴巴合伙人制,但明显是对阿里巴巴合伙人制的回应。

事实上,阿里巴巴一直推动其在港交所的上市计划,但由于特殊的合伙人制度与港交所相关监管要求不符,因此引发了很大争议。

据香港媒体报道,港交所将在今天的例会上,就阿里巴巴申请在港上市寻求初步原则性的共识,若例会上被否决,则阿里巴巴今年在港上市的大门将彻底关闭。

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和港交所发言人均对谈判破裂的消息拒绝作出评论。

阿里巴巴上市的地点选择,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早前业内分析师估算,阿里巴巴上市估值可达到700亿美元,高盛更是在近期把阿里巴巴的估值上调到1200亿美元,使其成为近几年全球科技产业最大规模的IPO之一。

安永发布报告指出,阿里巴巴可能会在IPO中融资1000亿港元(约合129亿美元),成为自Facebook去年5月融资160亿美元以来,全球规模最大的IPO。而在此之前,香港承接的最大规模的IPO交易是2010年10月融资200亿美元的友邦保险。

面对如此巨大的蛋糕,港交所理应积极争取阿里来港上市,但双方的诉求难以达成一致。

目前,阿里巴巴希望以合伙人管理制度在港上市,即由合伙人提名集团董事会多数席位,而不受管理层或合伙人实际持股比例的制约,这样一来,该公司创始人马云以及其他高管就有权决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拥有实际控制权,这一操作有违香港市场同股同权的制度。

按照港交所现有的上市规定,不允许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实行管理权的双轨制。而在美国市场,包括谷歌和Facebook在内的很多美国科技上市公司以及中国的百度都采取了这种管理模式,香港业界对是否要实行像美国一样容许“同股不同权”的A、B股上市模式曾展开激烈讨论。

港交所主席周松岗此前曾指出,当然希望阿里巴巴能来港上市,令香港投资者有机会投资,但仍需要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他说,有部分公司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合伙人主导,这部分人对公司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另一方面,也要保障投资者利益,不能有通融而没有制衡,希望能平衡各方面利益。

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留给阿里巴巴集团在香港上市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因为从10月1日起,IPO申请方必须至少在提交上市申请前两个月委任经办行。

不过,就算失去了阿里巴巴这块大蛋糕,港交所今年在IPO市场仍然取得骄人战果。

Dealogic的数据显示,香港市场年初迄今的IPO总量在全球排名第六,在今年四季度香港仍有价值约140亿美元的IPO尚未完成,这可能令香港今年的IPO市场规模排名超过伦敦和东京等地,仅次于纽约,位居全球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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