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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总裁李小加:要作出最适合香港的决定(2)

我感到气氛开始紧张起来,大家坐立不安,但谁也不敢公然反对道德先生,因为……道德先生永远是对的。可是,本来一直在自顾自听音乐的未来小姐,此刻却摘下耳机,向道德先生说道:“咱们就事论事,不要搞人身攻击嘛。世界在变、中国在变,香港也应该要变啊。十年前香港错过了科技革新的机会。展望未来,中国将涌现一大批代表新经济的公司,尤其是在互联网领域,它们可能会彻底改变中国未来十年的经济面貌。这可是香港将中国故事和新经济融合在一起、真正掌握全球领导力的好机会啊。”此时,未来小姐直直望向道德先生,说道:“你当然无所谓,你已经名成利就,但想想我们这一代香港人啊。”

道德先生心有不甘,反驳道:“但你们为了未来,难道就非要给创办人特权吗?”

“如果赋予创办人特权是能吸引这些代表未来的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的唯一之途,那就给他们好了。”未来小姐答道:“你没有权力剥夺我们的未来。别忘了,你们今天投资的大公司明天都可能被这些新经济公司彻底取代,到那时,我们年轻人怎麽办?……”

未来小姐显然烦躁起来。至此,梦中的我已听得直冒冷汗……

“好啦,好啦,大家不要那麽激动。”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大家冷静。谢天谢地,程序先生来了,真是人如其名,程序先生从来都是那麽深思熟虑。

程序先生继续发表他的意见:“整件事不关谁对谁错,也不是说特别股权结构对市场是好是坏,更不是说公司创办人和进取的对冲基金究竟谁可以创造价值或破坏价值。每件事大家都可以证明有好坏两面、甚至多方面。整件事不关香港到底应该拥抱明天还是活在往昔。大家都希望拥抱明天。”

这时,只见人人都坐了下来,聆听程序先生讲话。“这件事关系到审慎程序。”程序先生说道。“香港的《上市规则》非常清晰,如果要修订条文,必须按照审慎程序进行。如果为了迎合新来者而朝令夕改,我们的公信力便荡然无存。那麽甚麽是审慎程序?就是说,如果公司要求的改变‘有限、适度而且平衡’,又能根据香港现行整体上市机制的条文规定或精神合理地处理,豁免或者批准都可以斟酌。这亦是上市委员会及证监会一直以来的工作之一。另外,我们亦应考虑所行使的酌情权能否归纳为一项先例。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香港是法治之都,监管者需要为将来寻求类似待遇的其他上市申请人划定一条清晰的法规界线,并仔细阐述划定这一界线的原因。”

程序先生续说:“如果要求超出了《上市规则》所许可的有限酌情范围,那就要经过适当的公众谘询之后才可以修订规则及政策,确保所作的改变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这是香港的优良传统,必须坚持。”

唉,梦中的我不禁在问,那答案到底是甚麽?“为甚麽不找答案先生请教一下?”有人建议。“对,好主意!”大家异口同声。

我拼命想听清答案先生的答案,但一下竟醒了过来!

现实中,哪里会有甚麽答案先生来给我们拿主意?我们只能依靠集体的智慧自己作决定。这里最需要的,是客观看待事情,不被负面情绪牵动,不受指摘影响,也不被个别公司或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影响判断。归根究底,我们需要作出最适合香港、最有利于香港的决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

此刻,我已经完全从梦中醒来并回到办公室。我迫不及待把这些声音写在这篇网志里,正要完稿之际,却清楚听到耳边有另外一个声音对我说:“小加呀,人们已经在批评交易所在这个问题上有既得利益不宜参与讨论;尽管你自己认为这种说法没有根据,但是此刻保持沉默置身事外不是更好吗?”我思索许久但还是决定继续这篇网志,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没错,我是香港交易所的集团行政总裁,促进和保障交易所股东的利益是我职责的一部分。可是,正如我们的章程所规定,当“公众利益”与港交所股东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我们永远要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是出于“公众利益”考虑,我才决定参与这一重要的讨论。

第二,有关个别公司上市或政策改变的决策并不取决于我或香港交易所董事会。它们均由上市委员会和证监会审议决定,我只是众多声音中的小小一员。上市委员会的其他27名委员都是香港金融界(1.78,0.02,1.14%)的精英才俊,为了香港的利益,他们无私奉献出自己宝贵的时间、智慧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这一决策过程和证监会的监督安排正是为了保障香港的最佳利益。

最后我想说,我无意利用我的网志去改变任何人的想法,或宣扬任何立场。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在这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议题上进行诚恳、公开、平衡客观及尊重各方的讨论。不论您是个人投资者,还是大机构负责人,只要胸怀坦荡,只要抱着为香港最佳利益考虑的心态真诚表达意见,就不应为参与这场讨论而感到羞怯、害怕或者愧疚,因为每个人的意见,对我们都同样宝贵!

(作者/香港证券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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