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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等金店垄断金价 遭发改委罚款千万元

来自央视财经的最新消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对话》节目录制现场发布了对上海黄金垄断案的处罚决定:按照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要求,上海市物价局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做出了罚款总金额1059.37万元的处罚。

老凤祥等金店垄断金价
老凤祥等金店垄断金价

(注:其中,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被罚5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五家金店的罚款累计达1009.37万元。)

行业协会联合五家金店操纵黄金价格

经查实,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分别于2007年7月、2009年1月、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11年11月21日多次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商议制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价格自律细则》”,约定了黄、铂金饰品零售价格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核定价浮动幅度。执法人员依照《价格自律细则》中规定的测算公式以浮动范围制作了某商品测算价格及浮动范围表,经测算对比,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黄铂金饰品零售牌价全部落在测算公式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并且调价时间、调价幅度以及牌价高度一致。五家金店操纵了黄、铂金饰品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老凤祥等被罚上千万

《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因行业协会在组织各金店达成、实施垄断协议中起到了主导作用,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依法对其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考虑到五家金店在调查前已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并承诺整改,依法对其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执法机关称通过对十三家企业递交的《自认报告》以及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并对所有被查企业的黄铂金饰品价格进行了测算比对,证实该五家企业在协会组织的会长会议上商议《价格自律细则》,并在会后遵照实施,因此依法对该五家企业做出了处罚决定。

涉案协会及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

协会及五家企业均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协会承诺将通过全体理事会大会深刻检讨错误,并发文彻底废除《价格自律细则》,从此不再组织“价格自律”相关会议;五家金店也表示将对沿用多年的价格机制进行反思和改进,并承诺今后不再参与任何协会组织的商议价格的活动与会议,也不会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金店商讨涉及价格的议题,坚持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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