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外卖与照片不符起诉获赔500元:买家秀与卖家秀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是一起因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严重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一家烧烤店赔偿消费者小潘500元。
故事的主角是江津区某高校的在读学生小潘。2024年4月5日凌晨,饥肠辘辘的他通过某知名外卖平台,在一家看似口碑不错的烧烤店下单了一份包含售价15元鱼香肉丝的夜宵。
商家宣传中的鱼香肉丝,色泽诱人,肉丝分明,是菜品中的绝对主角。然而,小潘手中的这份“鱼香肉丝”,却仿佛上演了一场“配角逆袭”的戏码。菜花和香肠占据了菜品的半壁江山,而本应作为主角的鱼香肉丝却寥寥无几,几乎成了点缀。这种巨大的反差,让小潘深感被欺骗。
江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潘与烧烤店通过网络平台形成的餐饮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应视为对商品的真实描述和承诺,而实际提供的菜品却与照片存在显著差异,且这种差异超出了消费者的一般预期和容忍度,构成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