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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 最终法院这样判决

人们对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很多朋友都会给自己家人购买一份合适的保险,比如:重疾险、意外险之类的。那么,你知道有一种叫做“爱情保险”的吗?近日,关于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如何?

爱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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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的整件事情要从2016年来说起,济南的徐先生和张女士,在2016年购买了一份“爱情保险”,合同约定只要两人3年内持续存在婚姻关系,就可以拿到2.3万余元赔付。

但合同到期了,夫妻二人未得到保险公司赔付,原因是她曾经起诉过离婚,无法提供其丈夫的相关证件,夫妻两人经过多次沟通未果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最后,经过法院调解,判定被告某保险公司应该依法履约。目前,徐先生与张女士已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