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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住三天花37万 店方没有过错已拒绝调解

入住酒店,一般我们都是在网上预订的,因为价格比较便宜,而且还会有一定的保障。只不过近日,有一个男子称,自己在酒店住三天花37万,本来是在网上下单的,可酒店促销员以保证房源和适当打折为由,推荐与酒店签订合同。

酒店入住
酒店入住

男子已经第一时间到酒店实地考察了,认为环境各方面都是比较符合自己的要求,可万万没有想到,现在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入住三天之后,由于需要赶往外地开会,所以与酒店协商处理,但是酒店称,房款不退,剩下的钱留店消费,要在一年时间之内消费完。

随后男子计划返回桂林,继续入住的,可是酒店方面称,只能入住9月份的最后4天,因为国庆节期间房间已经被人预定了。男子将酒店进行投诉了,只不过酒店方却以“已履行完合同”为由,拒绝调解。有律师认为,酒店的这种行为,已经是属于违约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