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抢注哪吒商标 提交1818个商标注册引争议
今年的整个暑假都被《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刷屏了,成为今年最火爆的一场国产动画片。目前《哪吒之魔童降世》累计票房已经突破47亿,最受益的始终是投资方光线传媒,但近日,因为光线抢注哪吒商标,一个月内提交1818个商标注册引争议,究竟怎么回事呢?
《哪吒之魔童降世》延长上映到9月26日,不知道你是否抽空为此电影贡献票房了吗?哪吒票房突破47亿,成功登上中国影史票房总榜排名第二,这样的票房让光线传媒赚得盆满钵满,但近日有惹上麻烦了,光线抢注哪吒商标在网上引发了不少争议。
据报道,从8月9日开始,光线传媒一口气提交了1818个商标注册申请,除了部分没有显示商标名称的,但凡有名称的几乎全都与《哪吒》电影相关,诸如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等等。业内担忧,光线传媒这样抢注商标可能涉嫌违反商标法。
对此,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认为,不能凭数量认定是不是恶意抢注。“哪吒原来大家都没太重视,因为这一部电影火起来了,有没有这种恶意的抢注呢?可能大家有这种争议。像有些个人,不是商品的销售者、生产者,但是为了抢注商标、炒卖商标,就肯定涉嫌恶意。
而光线传媒是电影的出品方,也是电影的著作权利人。这种注册就是在各类别中注册了众多的商标,是为了对知识产权更好保护,但另一方面对其他用哪吒商标的,可能就很难去注册了。但这是不是抢注,我认为商标局在申请注册的时候,或者其他人提出异议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就凭数量来认定恶意,可能还是依据不充分。”
除了数量之外,人们的质疑还集中在另一方面——“哪吒”这样的传统神话人物的名字能否成为注册商标?邱宝昌认为,《哪吒》作为历史题材作品,它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它的著作权或者肖像权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西游记》《三国演义》有著作权,但著作权不是我们法定的保护期了,它已经进入到公共领域,大家都可以出版、发行,都可以进行改编。一旦改编了,创造一个新的作品,就享有著作权。”
大多数人甚至出品方光线传媒自己都没有料到,这部电影能够拿下如此高的票房。所以,直到这部影片上映第十五天,光线传媒突然回过神来,旗下的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才开始疯狂注册《哪吒》相关商标。不过,光线传媒是否可以注册这么多与“哪吒”相关的商标呢?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这涉及到这部电影相关知识产权的约定。“如果约定属于电影公司,当然是可以这样注册。如果是约定之外,就另当别论了。我也乐见其能够做成功,这对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非常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