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到隔断房子被威胁 隔断房符合相关规定吗?
所有市民都需要注意啦,现在有时候我们外出工作,那么去到另外一座城市也是需要自己租房子住的,但是在租房子的时候需要特别小心了。如今有一个男子租到隔断房子被威胁了,并且不可以办理退钱。
据悉,这个男子花费了5千元租了个房,但发现是群租隔断没有空调的,并且被租房公司扣了两个月的租金,如今更是遭到了业务员电话的威胁,但是在生活中,你身边有没有发生类似的事情呢?那么隔断房符合相关规定吗?
2010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于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禁止将房屋打成隔断“化整为零”出租,并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也规定了人均租住面积,租住成套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比修改前提高了1.5平方米;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针对“群租房”私自打隔断、拆改建筑结构等问题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用于租住。
2013年,印发的《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需要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2014年,为治理群租房,北京市开始在昌平天通苑试点“N+1”隔断模式。所谓的N+1,在官方解释里,即为允许将符合条件(采光、安全等)的客厅改成一间住房,单独出租。2016年年,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曾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称,将研究制定现有住房改造后按间出租的条件以及人均居住面积的标准,单间最多居住人数等办法,在不改变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等设施的前提下,允许将现有住房改造后按间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