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失信黑名单 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如何撤销
其实现在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我们最重要的就是守信用了,如果没有信用,那么很多人都不会相信你的,在社会上也是寸步难走了。如今,5月失信黑名单出炉了,有1267人限乘火车民航了。

只要你出现了信用问题,那么就会被记录上征信了,要知道征信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上了征信之后有可能日后连累到自己的孩子。5月失信黑名单出炉,你被记录进入黑名单了吗?但是我们如何去撤销呢?
在《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中,最高人民法院也对如何撤销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是信息不准确的,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如果信息属实,那么该还钱还钱,该协商协商,只要把导致失信的约定执行完毕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也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