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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重磅新规 一批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今天已经是5月最后一天,明天又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月份,不仅是一个新的月份,还是一个新规实施的好日子。然而,从6月1日起重磅新规将正式实施,都是关于我们生活中的出行、收入等方面的新规,下面看看具体又有哪些新规?

6月新规来了
6月新规来了

在每个月的头一天,国家都会给我们颁布一些新规定,这些新规中都是跟我们的生活有着息息相关的。明天就是2019年的6月份,从6月1日起重磅新规将正式投入到我们生活中,并且这一批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实施

公安机关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

1、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2、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六月新规即将实施
六月新规即将实施

3、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4、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5、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

新公务员法的一个重大看点就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3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印发,也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网约车、共享单车押金出台新政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在用户资金收取方面,办法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为用户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同时,为减少个人资金损失,对用户的押金和预付资金收取规定了限额。

办法要求,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治理、安全、合规三条主线。在传统信息安全监管基础上,针对信息技术治理、数据治理、业务合规提出监管要求,明确经营机构应设立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及首席信息官,促进信息技术与业务、风控及合规管理深度融合。

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2019年6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天津市所有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