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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报销后患者负担降低超过75%

其实一直以来抗癌药是人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了,大家都知道抗癌药价格是非常昂贵的,所以有许多癌症患者都是受不了这么贵的价格。但是近日,有消息指出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后患者负担降低超过75%,这是真的吗?

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品
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品

我们都知道抗癌药对于癌症患者来说是最重要的救命药,所以有许多人对于抗癌药价格是特别关注的。然而现在,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了,对于患者是一个重利的好消息,确保癌症患者得到实惠。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印发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紧部署落实,目前各地谈判药品采购、报销政策落地情况进展顺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人次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除2018年新上市的4种药品(阿扎胞苷、安罗替尼、塞瑞替尼、伊沙佐米)无对比数据外,其余13种药品采购量约为156万(粒/片/支),比2017年同时段(61万粒/片/支)增加155.4%,即国家谈判后全国用药量是去年同期的2.5倍,说明有大量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全国各省市上报数据显示,自政策落地以来报销人次和金额普遍增加,但呈现不平衡的态势。报销人次和报销金额最多的5个省市为浙江、广东、上海、北京、江苏,其中浙江省报销患者达到6700余人次,报销金额达到3770余万元。以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国产创新药安罗替尼为例,自政策执行以来已采购21.3万粒,采购总金额1.035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8470余万元,医保报销后患者费用负担整体降低80.8%。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跟进17号文落实情况,加强督导,切实保障患者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