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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流程

2018年是新个税法的过渡阶段,在10月1日开始,新个税法起征点从原本的3500元提升到5000元,然而,目前2019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已经正式实施。那么,2019年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如何办理呢?请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流程。

新个税税率表
新个税税率表

众所周知,前脚刚踏入2019年,一份2019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就跟着出炉了,当然这也意味着新个税发政策正式融入我们的工资计算当中,当然工资在5000元以下的人群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只要工资不超过5000元,就不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接下来我们继续来看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流程。

优势与好处

在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之上;综合考虑个人负担差异性的制度安排;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更有利于税制公平。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包括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5000元/月(60000元/年)扣除。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月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2000元/月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扣除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理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

1、可以选择预扣预缴环节,由扣缴单位预扣工薪所得税款时进行扣除。有工资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在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环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可以选择汇算清缴环节,自主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没有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在汇算清缴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时因没有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而多预缴的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