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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花50万打赏主播 起诉平台退回4万9千余元

现在网络发展快速,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都离不开网络了,当然一些直播行业也是非常热门的,有人喜欢播有人喜欢观看,看直播的话当然少不了要打赏了,给自己喜欢的主播打赏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不过近日有女生花50万打赏主播,结果请求返还将平台起诉了。

打赏主播起诉平台
打赏主播起诉平台

其实像是打赏女主播沉迷其中的事件并不少见,甚至有人为了获得与女主播的互动,获得更多的特权而去花钱打赏,可是这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沉迷于看直播的话,一旦打赏起来真的是不知道父母赚钱的不易,这女生花50万打赏主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打赏主播起诉退款

2015年底,15岁的郑涵(化名)独自赴加拿大读书,期间的生活费与学费由母亲刘娟(化名)负担。不久后,她下载了“映客”APP并用母亲刘娟的信息做了实名认证,开始玩直播。2016年4月,母亲刘娟通过查询支付宝账户的交易记录发现了郑涵从映客直播平台购买虚拟币的大额消费情况。

之后,刘娟进行了修改支付宝密码、解绑银行卡等操作,并于2016年4月13日到加拿大陪读,监督女儿的学习生活。5月26日,刘娟向映客直播平台发送律师函,之后至2017年4月1日期间,郑涵的直播账号仍然有49120元的充值交易记录。

刘娟提供了与郑涵的微信聊天记录以证明充值消费的行为是女儿所为,但映客直播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蜜莱坞公司”)对该微信聊天记录不予认可,认为二人系母女关系,无法判断微信实际由哪个人使用。2016年10月9日,郑涵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蜜莱坞公司返还交易金额及相应利息。

在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郑涵的诉请,在二审中,平台未履行网络消费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应返还部分交易款,二审法院认为,从涉案映客账号的注册情况和从使用情况来看,结合其他证据,足以证明郑涵是涉案账户的注册和使用者。最终判决,蜜莱坞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向郑涵返还4万9千余元,并驳回了郑涵的其他诉讼请求。不得不提醒大家观看直播还是要量力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