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 消费 正文

广州发布公积金新政 购首套房可提取公积金

12月24日下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并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及政策解读,《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广州公积金最新消息
广州公积金最新消息

在提取条件上,《办法》规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除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范围外,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广州市无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账户5年后,封存满半年也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