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交全款却不在供热名单 难道是物业在“偷热”?
长安区风憬天下西区与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热力)相邻,也用了多年的集中供暖,然而有业主发现自己交了全款暖气费,却出现在非用热户稽查单里,这难道真的是物业公司在热力公司眼皮下“偷热”。
现场:物业和业主、热力公司对质
“热力公司查了3栋楼5个单元,就发现了183户没有交钱却开了阀门。”业主贺先生说,“2018-2019采暖季风憬天下西区小区非用热户稽查结果”是昨天下午2时公布的,这个名单出来后业主们就坐不住了,不少业主发现自己交了全款采暖费却在这份名单里。
接着,近百名业主到热力公司讨说法。在热力公司,物业表示,他们每隔10天向热力公司交新增用户的费用,而有业主却表示自己供暖季前就交了费用。不少业主表示,要不是因为小区暖气不热,他们根本不会想到自己属于非用热户。
经过热力公司、物业、业主代表协商,昨晚,长安热力生产科工作人员前去小区换热站为小区增加流量,物业也写出承诺书于12月13日再支付15000平方米约24万元费用。承诺书上写着:西安君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12日承诺,根据合同规定在期限内将费用交给热力公司……大约新增面积为15000㎡,约24万元费用一周内支付,在2018年12月13日16点前支付补缴费用。
业主:明明交了全款却在非用热名单里
“我10月20日就交费了,但还是出现在非用热户稽查单上。”业主陈女士说,物业说每10天交一次新增用户的热费,但是供暖都多少了天了,她家无论如何不应是新增用户。
华商报记者查看陈女士的交费单,她家在12号楼,于10月20日交了2771.72元供热费用,在非用热户稽查单上,她家的房号在列,还标注着面积为119.47平方米。
与陈女士一样的用户还有不少,业主周先生和王先生也在非用热户稽查单里。周先生家在11号楼,他11月12日交了2621.60元热费,他家的面积为113平方米;13号楼业主王先生11月13日交了1972.72元热费,他家的面积为85.16平方米。
昨晚,小区业主群里发起了统计,类似情况的业主近百户,业主们认为,估计还有,因为小区还有不少业主不在群里,也有老人不会用智能手机。
物业:会再交1.5万平方米的费用
华商报记者查询了该小区供用热力合同,合同中用热面积及收费标准规定,居民用热户面积为3.9万平方米,单价21.2元/㎡·季,非用热户面积5.5万平方米,单价6.36元/㎡·季,再加上非居民用户,总计收费金额119.14万元。
昨日,华商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向物业高经理核实,他表示,物业先期向热力公司交了3.9万平方米用热户的费用,这个面积是去年实际结算的面积。物业承诺再交1.5万平方米约24万元费用,也是预估的新增费用。小区11月初与热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热合同,合同规定物业向热力公司提供非用热户明细,以方便用热稽查。他们物业就向热力公司提交了一份400户的非用热名单,这400户其实是去年的名单。记者问为何将去年的名单当做今年的名单,他以电话正充电为由挂断。
长安热力:热力企业权益难保证
昨晚,长安热力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小区已经合作了好几年了。“非用热户名单是物业提供的,热力公司上门稽查,这183户却实际开了阀门在用热,这个情况算是偷热了。”她表示,现在出现的问题是,物业给报的用热量远远小于实际需要使用热的量,这就导致暖气不热。
“非用热户在用热,但是热力公司没有收到这部分用户的钱,热力公司也很为难。”她表示,他们掌握的用热户和非用热户是物业提供的,热力公司只能去稽查,如果是热力公司直管到户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实年年都有稽查出非用热户在用热的情况,发现后也只能让物业将这部分费用补交。
她呼吁,出台政策对物业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保证供热企业的权益。物业的监管部门在房管局或者住建局,而热力企业由市政公用局监管,今年的集中供热条例也没有明确这方面的责任。
律师:如属虚构事实涉嫌诈骗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长江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将“非用热户稽查单”这部分费用据为己有,就存在诈骗行为,诈骗的是热力公司的暖气使用费。如果这种虚构的面积较大、金额较高,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人、经办人可能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