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餐厅仍设最低消费 发改委: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日前,来自陕西的李先生到北京游玩,和朋友一行6人在花家怡园簋街店用餐时被告知包间设有最低消费,“不是已经明令禁止了吗?怎么还有餐厅这样做?”记者了解到,花家怡园各个门店规定不同。根据2014年国家商务部、发改委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最低消费早被禁止。截至发稿前,北京花家怡园餐饮有限公司未对此事进行回复。
陕西的李先生近几日来京游玩。昨日,他告诉记者说,11月21日,他和朋友一行6人去花家怡园位于簋街的四合院总店去吃饭,“当时被安排在了二楼包间,落座后,服务员告知说包间设有1000元的最低消费。”李先生随即询问,“规定不是取消了吗”?对方则称不知道,规定是老板定的。
李先生回忆说,当晚一行6人最终在卡座用餐。但他表示不解,为何取消多年的最低消费,在北京仍然存在。
正如李先生所说,记者了解到,2014年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除了提倡餐厅建立节俭提醒制度、鼓励提供小份菜外,第十二条明确指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按照《办法》,对于违反办法的经营者,可处以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昨日,记者致电咨询花家怡园在京的多家餐厅得知,只有东直门店包间按照就餐人数不同设置了加上服务费在内的1200元至1800元的最低消费标准,其余餐厅均表示未设置最低消费,但包间均需支付10%至15%不等的服务费。对于李先生所说的簋街四合院总店,在点评APP中有多名食客提及了餐厅包间的最低消费标准,最近一条可追溯至11月5日。但记者昨日来到现场,表明记者身份询问此事,工作人员称,餐厅从未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具体消息建议记者询问公司总部。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北京花家怡园餐饮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的400电话,并表明采访需求,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复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