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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3起吹牛广告 夸大产品适用范围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有很多产品都是标明适用的范围,不可以随意夸大或变更的,可是,有不少产品宣传存在虚假或夸大。这不,现在安徽食药监曝光3起吹牛广告,产品涉嫌夸大适用范围,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以,你要小心点!别到最后,“治病”变成了“致病”。

夸大宣传医疗产品
夸大宣传医疗产品

医疗器械产品和药品已经标明了使用范围,但是,商家进行不切实际的宣传,诱骗他人购买。你看,近日,安徽食药监曝光3起吹牛广告,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因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多留个心眼,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内容,征求一下专业医师的意见。

一些虚假广告披着神秘的面纱,“狠吹”美丽的肥皂泡。它不仅不是“福音”,甚至可能为患者带来灾难----在虚假广告的误导下,很多患者贻误了病情。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6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曝光3起近期在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广告,提醒公众谨慎购买广告中涉及到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其中,涉及药品违法广告2起。分别是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耳聋通窍丸(国药准字Z20063235),该药品广告存在含有对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患者和医生的名义作证明等问题;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宜定通(国药准字Z62020316),该药品广告存在以产品注册商标代替药品名称进行宣传,含有对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等问题。

涉及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起,即汉中汉泰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脉舒冷敷凝胶,该医疗器械广告存在夸大产品适用范围。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谨慎购买广告产品,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1。

同时,也要采取是妥当的处理措施,但也要进一步考虑生产厂家是否存在责任的问题,尤其在器械产品使用方面的监管出现真空时,抓好生产源头的质量也是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有力途径。当然,以上执法只是权宜之计,关于非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问题最终还得有待相关立法的完善来解决。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认识到这一监管真空的负面效应,正全力组织各相关部门加快《条例》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