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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麋鹿肉老板被拘 谎称有野生鹿肉售卖被罚款上万元

麋鹿肉你吃过了吗?相信没有人吃过,也不会有人敢吃,更加不会有人敢售卖麋鹿肉,因为这是国家级保护动物。然而现在,位于大丰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侧的“亚琴超市海鲜饭店”经营者刘某为迎合消费者需求,称自己有麋鹿肉售卖,现在这个卖麋鹿肉老板被拘了。

卖鹿肉被拘留五日
卖鹿肉被拘留五日

麋鹿肉不得售卖,更加不得进行捕抓,毕竟这也是最重要的动物,受国家保护的。现在卖麋鹿肉老板被拘,只是利用麋鹿肉吸引眼球,殊不知现在被捕了,该说活该还是可怜呢?如今这个老板被罚款上万元了。

谎称有野生鹿肉,并以150元一盘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食用。刘某出售的肉制品来自于李某经营的“大丰鹿苑食品经营部”。李某与其夫沈某共同经营大丰鹿苑养殖场”。随后,公安部门依法对鹿苑食品经营部的相关鹿制品进行取样送检。

8月7日,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疑似鹿茸为梅花鹿所有,送检的疑似鹿肉为牛所有。8月9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涉事单位。

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涉事饭店老板刘某行政拘留5日,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处以罚款8300元;对鹿苑养殖场、鹿苑食品经营部非法出售囯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梅花鹿鹿茸)的行为处以罚款16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