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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小黄车身亡 消费者家属向ofo索赔72万元

未成年人骑共享自行车意外身亡是谁之过?谁应负起责任?这一问题早前已多次被媒体曝光并引起社会反响,未成年小孩骑车身亡,家属将矛头指向运营一方。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消费者家属向ofo索赔72万元。

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身亡
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身亡

就在去年的5月18日,一名年仅12岁的男孩骑小黄车身亡,一个未成年的少儿生命永远被停留在这一天,男孩父母痛心疾首,以一纸诉状将ofo共享单车运营方告上法庭,并向其索赔人民币72万元,此案将于8月13日在官渡法院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12岁男孩骑未锁小黄车身亡

5月18日晚上九点多,12岁的男孩小陈发现一辆没有锁的共享小黄车,于是便骑走了。在晚上9点20分左右,经过官渡区新320国道线雄得大酒店附近的路口时,与姜某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男孩倒地,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经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认定,姜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陈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后姜某支付了58000元丧葬费。

男孩父母状告三方并索赔

去年7月10日,男孩小陈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姜某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两者共同赔偿690342元的80%,包含死亡赔偿金、食宿费和交通费,即472273.6元,并且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经调解,最后确定由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495239元,姜某赔偿5239元,其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2年。

消费者父母状告ofo运营方
消费者父母状告ofo运营方

12岁男孩骑小黄车身亡,ofo小黄车的运营方也难逃此次责任,男孩父母状告ofo共享单车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该消费者家属向ofo索赔72万元人民币,并诉求ofo运营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状告的理由很简单,原告认为运营方未尽到及时检修的义务,造成此次交通事故,本身存在过错。8月13日,本案将在官渡法院板桥法庭公开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