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格
7月1日的到来,全国各地各种政策和规定等都发生了诸多变化,近半年来,我国多地出台限购政策,昨日,昆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商品住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格不说,还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明,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昆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稳定昆明市商品住房市场。
通知指出,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则会五大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这三个国家级的开发(度假)园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将会暂停向已拥有在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房,同时还要暂停向未满18周岁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房。
其次,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格,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预售价格对外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另外,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及预售价格。
昆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还指出,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严格查处不明码标价、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预售价格、哄抬房价、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