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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买桔子罐头获刑 橘子罐头涨价致回款后还款计划落空

现在就连代买也有被判刑的危险吗?近日一起时隔32年的案件再度重审被判决无罪,该案要从因一名男子代买桔子罐头获刑5年的事件说起了,据介绍显示,当时因橘子罐头涨价致回款后还款计划落空被诉。

代人购买桔子却被判刑
代人购买桔子却被判刑

据报道得知,那是发生在1985年5月21日的一件事,当天耿万喜的东平货铺与江津果品公司签订了一份50吨红橘购销合同,同年的6月15日,耿万喜所在的单位阜宁服务部,也与江津果品公司签订了50吨红橘购销合同。

同年10月,耿万喜以单位名义,与滨海果品公司商定:由滨海果品公司出资3万元,阜宁服务部代购桔子罐头。随后服务部派耿万山(耿万喜的弟弟)前往江津购买桔子,代购桔子罐头。耿万喜心想,先用滨海果品公司出资的3万元先发东平货铺的桔子,桔子罐头可以向滨海果品公司办托收(先发货后付款),待东平货铺的橘子销售回款后,再付橘子罐头货款。

橘子罐头涨价令代购现波折
橘子罐头涨价令代购现波折

这就是耿万喜原本的“回款后还款”计划,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刚好当时就遇上了桔子涨价,滨海果品公司得知涨价后,就表示“价格太贵不要了。”因此要求将3万元钱款退回,但耿万山等人认为,耿万喜以单位名义从滨海果品公司找钱用于个人贩卖桔子不妥,于是未告知耿万喜实情便决定统一购买橘子,并全部发回阜宁服务部。

耿万喜得知实情后,因橘子罐头涨价致回款后还款计划落空,面对3万元还款的压力,他安排将部分橘子运送至滨海果品公司,其销售后得款1.1万余元,又从单位现金转账9000元给滨海果品公司。随后单位以价值1万余元的9948瓶白酒抵还货款,当时账目两清了,可他的噩梦却还没有结束。

因橘子罐头涨价致回款后还款计划落空,耿万喜代买桔子罐头获刑的命运在账目两清后开始,1986年10月7日,因诈骗罪被江苏省滨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耿万喜自此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直到今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依法再审耿万喜诈骗案,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耿万喜无罪。耿万喜说,“这个结果我等了3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