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景区摘杨梅坠亡 家属向景区索赔60多万
随着人们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而一些热门景区深受到不少人游客青睐,但是在游玩时总有一些游客不遵守景区规定。就在近日,有一位老人在景区摘杨梅坠亡,家属称树太好爬索赔60多万元。
近年来,游客在旅游景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事件屡屡发生。最近,一则“老人在景区摘杨梅坠亡”事件,引起广泛网友关注。据悉,老人看见到杨梅树结满了果实,便上去攀爬,没想到却发生意外,随后家属将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多万元,下面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广州一名六旬老人在景区游玩时上树摘杨梅,树枝断裂致其不慎摔落身亡,景区是否应该担责?花都区法院日前对这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2017年5月19日,年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情人堤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导致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
而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所以吴某的亲属将该山村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据悉,某山村民委员会系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杨梅树的所有人,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的活动。
花都法院:被告人承担5%责任
经审理,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这个赔偿责任从何认定呢?花都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俞颖介绍,本案审理的焦点是:游客在旅游景区遭受人身财产损失,旅游景区是否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俞颖说,旅游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义务主体是旅游景区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的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主体包括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实际上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人。在案例中,吴某属于实际进入该旅游景区的人。
具体到本案中,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上树采摘杨梅的危险性,但其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年纪较大,擅自上树采摘杨梅,直接导致摔落死亡,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而某山村委会作为景区管理者和杨梅树的所有人,应当意识到景区内有游客或者村民上树采摘杨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但其没有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并及时劝阻,存在一定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