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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做流产手术途中遭加价 女子遭遇绑架式消费

相信大家不久前都听说过有一个男子在做包皮手术的途中被医院要求加价,医院告知不加价否则就会无法继续手术了。然而近日,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然而这次是女子做流产手术途中遭加价,说好的五百八十元可以做流产手术,但是医院为什么会收费九千多元呢?

女子术中被要求加价
女子术中被要求加价

令人不解!明知道一些小医院是根本不能够相信的,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人去就医呢?是不是医院省钱呢?其实大医院看病也花不了多少钱。就像这个女子做流产手术途中遭加价一样,她事后觉得自己遭遇到了“绑架式”消费,此事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医院欺骗消费者
医院欺骗消费者

“太气人了,驻马店丽人妇科医院欺骗消费者,没病也说你有病,让我多花钱”投诉人李冰向“大象帮办”记者讲述,5月7日当天她在驻马店市文明路和健康路交叉口的丽人妇科医院的遭遇,李冰说,几天前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便上网查询做人流手术的相关信息,屏幕上首先出现的是驻马店丽人妇科医院的广告,并自动蹦出对话框,通过手机进行了咨询,5月6日驻马店丽人妇科医院发了一个预约信息,上面有编号,不用排队,就于5月7日到该医院就诊,去了以后只有自己一个病人,所有的医生围着自己转,并且一直问我是不是一个人来的,自己躺在手术台上,她们就说。

女子用借呗套钱交费用

“由于当时给我说的是几百元钱,我带的钱不够,不想再做其他项目了,竟然一群人过来了,还有个人要拿我手机用支付宝‘借呗’套钱。”李冰说,自己躺在手术台上,医生说先“抽取积液”说的一千多,交费却成了3890元,又说必须进行“宫颈”清理,否则不能做人流手术,医生也没说多少钱,下了手术台又让我交1890元,因为当时给打的有麻药,一直处于不清醒的状态,而且在手术台上,心里很害怕。

后来回去才意识到原来丽人妇科医院一直在忽悠自己,并诱导强迫消费,说好的580元就能做人流手术,到最后一算账竟然花了9175.5元,而且彩超183元、验血150元、阴道清理费230元这几项就没有给票据,也没有任何检查化验单据。“大象帮办”记者仔细核对了投诉人提供的九张收费小票总计为:8612.5元,她想通过映象网讨要个说法,也提醒其她人以后别再上当受骗了。

院方回应:一次做了三个手术

“大象帮办”记者来到驻马店丽人妇科医院向医院了解投诉人李冰的就诊经过,负责接待的陈副院长介绍,医院做人流分为三个标准,分为几百元的和一千多元的,还有一个是两千多元的,并表示医院收费是有票据的,投诉人说的不真实,而且不存在有人拿她手机强制性付钱,并表示了解情况后,给记者回复。当日下午自称驻马店丽人妇科医院的余副院长向“大象帮办”记者反馈了解的情况,他表示,这个投诉人做了三个手术,一个是人流手术,另一个是囊肿手术,还一个是输卵管不通手术。

记者向余副院长求证,囊肿手术能不能和流产手术一起做,他表示不影响。余副院长还告诉记者,如果投诉人感觉费用高可以商量,安排人员和投诉人沟通。记者要求余副院长出具为投诉人李冰做的三项手术同意书和手术告知书签字原件,5月11日上午,驻马店丽人妇科医院的陈副院长给记者只提供两张手术同意书,显示为“人流、宫颈修复、盆腔积液”手术,并没有“囊肿”和“输卵管不通术”手术同意书,陈副院长解释说,余院长没有看病历不清楚,估计是说错了,对于李冰的花费,陈副院长表示不是九千多而是八千多元,也就是有票据的这些费用。

律师释法:医院涉嫌“绑架式”消费

对于李冰的遭遇,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青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消费,这个事件中有涉嫌欺诈消费、“绑架式”消费、存在乱收费和手术告知不规范的情况,如果医院给患者造成损害了,还应当进行赔偿,李冰的情况可以到消协进行投诉、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

5月11日,投诉人李冰告诉“大象帮办”记者,驻马店丽人妇科医院发短信让其到医院输液消炎,自己也不敢再去了,表示自己不存在任何的“囊肿”疾病,而且可以肯定的说当天只做了一个人流手术,更不存在什么输卵管不通手术,两张手术同意书的确是自己的签名,但都是人流手术同意书。更没有做其他手术,医院是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