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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2打车去北京 家属要求司机退还车费是否合理?

近日,杭州发生了一件事,一下子将出租车司机推上了舆论风头尖上,杭州一个女子花费1万2打车去北京,但是当到达北京的时候女孩的家属却要求司机退还车费,这是怎么回事呢?据悉,家属认为出租车司机存在乱收费现象,却称女孩有有精神分裂,希望司机退还一部分车费。

女子花费上万元打车
女子花费上万元打车

杭州打车去北京需要多少钱呢?恐怕怎么样也不会上万车费吧?但是现在有一个女子花费1万2打车去北京,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现在女子家属要求司机退还部分车费,究竟是否合理呢?女子花费上万元打车到北京,究竟是司机收费存在问题还是女子家属在无理取闹呢?

女子家属投诉司机并退车费
女子家属投诉司机并退车费

日前,有一杭州女子在杭州城站火车站搭乘出租车!打算前往北京吕营大街!司机要求车费12000元!同意后,二人出发前往北京。到了北京之后,乘客下车支付了12000元。随后司机从北京返回杭州。到了杭州之后,司机被该女子的家属投诉。

家属称,相同路段应收取6000-7000元,认为司机存在乱收费情况,并且该打车女子患有精神分裂(源自家属透露)的情况。希望,司机退还一部分车钱!

车费到底该不该退钱?

该事件的关键点之一是打的女子的精神状态。根据法律规定成年人存在三种状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通俗讲就是,正常、有点不正常、完全不正常;女子的精神状态决定了该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1、如果该女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说可以正确辨别自己行为的后果,就是想体验一下杭州到北京打的的滋味,并且是自愿支付了12000元的车费,那么虽说做法比较新奇,但家属也只有接受;至于家属投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2、如果经鉴定女子在打车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一百十四五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也无效。司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既司机应该退还车费12000元。

此外,毕竟司机已按照乘客要求从杭州开到北京,并在这过程中已支出了油费、过桥过路费、劳务等等,如果司机在女子打车时已起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反复的确认并观察乘客有无其他异样,在这种情况下司机没有过错,乘客应该支付合理的对价,车费可以参照打表价格加正常的过桥过路费确定;如果司机没有起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甚至利用乘客精神不正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司机存在明显的过错,正常打表的费用司机也应该自行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视司机过错程度而定。

最后要强调的是,女乘客精神状态是否正常需要家属举证,可以通过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司机需要举证自己是否尽到善意的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