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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司知法犯法 在QQ群互传公民信息60余万条

和其他行业公司交换用户信息、挨个打电话推销自己的律师咨询服务,快律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律在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5名员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月8日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三年多时间里,他们在QQ群里共计互传公民个人信息60余万条。

交换客户信息涉罪
交换客户信息涉罪

上午9时许,其中四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早早来到法庭,半小时后,他们的老板陈某和公司电邀部总监赵某被带进法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赵某伙同李某、王某、田某等人为工作便利,于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间在快律在线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QQ群与他人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或与其他公司交换客户信息数据,后利用上述信息向不特定人群拨打电话推销其公司的律师咨询等相关服务。

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快律在线公司共计互传公民个人信息619109条。公诉机关认为,6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陈某说,公司负责法律咨询等服务,客户电话信息等来源一是前公司遗留,二是在“企查查”等软件上获取,第三个来源就是员工自己去互换信息,具体怎么换他不清楚。赵某说,电邀部专职人员给客户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有法律咨询需求,客户信息来源都是大家自己去找。公司的客户群体是北京的企业,打通电话后如果对方有需求,便可以派律师上门服务。

“我也不知道交换信息是非法的,就在QQ群里用自己的客户信息和别人换。”员工李某说,单位有考核,每天打够100通电话才有工资发,哪怕“秒挂”,员工们就得设法找到客户电话。由于被告人众多,该案将于下午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