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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万元买房后发现是凶宅 法院判决退房赔钱

买房是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事情之一了,对于房子的选择大多数人都是很讲究的,“凶宅”一说应该大家都在电视剧、电影片段中有看到惊悚情节或者画面,但是现实生活中却真的有人花了85万元买房后发现是凶宅,之后法院判决退房赔钱了。

买房后发现是凶宅

苏闵(化名)大学毕业后,从外地来长沙工作,急需买一套住房。她找到长沙某房产中介公司,该公司推介了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西路某小区的一套住房。虽然这是一套老房子,但交通便利,小区环境尚可,加之价格适中,苏闵看上了这套住房。于是在2017年3月,苏闵与房主李敏(化名)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居间服务,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总价款为85万余元。

买房买到凶宅
买房买到凶宅

在合同签订当日,苏闵向李敏支付购房定金3万元,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1.7万元。不久,苏闵通过向银行贷款,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同年4月,收到全部购房款后,李敏将这套房屋过户至苏闵名下。苏闵为购买该房屋,缴纳了各项税费共计2万余元,随后,苏闵住进这套房屋。

在入住后不久苏闵便得知了住宅却另有隐情,她无意中从小区居民口中得知,曾经有人在这套房中自杀身亡。苏闵四处打听,了解到这套房子以前一直作出租房使用,就在她购买之前,有一名女性租客的确在房子里自杀身亡了。

这85万元买房后发现是凶宅,但是苏闵向李敏提出退房,却遭到拒绝。最后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李敏向苏闵返还购房款85万余元,并向苏闵赔偿各项损失3万元。

买到凶宅退房赔钱
买到凶宅退房赔钱

在这85万元买房后发现是凶宅的案件中,其实是李敏向苏闵故意隐瞒了交易房屋之前有租客在房中自杀身亡的真实情况,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才有的判决退房赔钱,“凶宅”说法本身是一种民间习俗,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对房屋之外的人心理上可能会产生恐惧感,房主故意隐瞒应予披露的信息,房屋买卖合同是会导致被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