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车吸烟? 5月1日起两类人被限制坐火车
记者昨日从成都铁路局集团公司获悉:从5月1日开始,以下两类人员将被限制乘坐火车,一类是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二类是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据了解,限制范围的第一类人员具体包括: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限制范围的第二类人员具体包括:1、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2、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到期债务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
3、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4、证券、期货违法被处以罚没款,逾期未缴纳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5、被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