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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1.4万要还10万 因签借条时忽略这事而欠下巨债

近年来,民间贷款迅速的走进人类的生活中,这些民间贷款打着帮助别人的旗号,实则是在祸害着别人,利用极高的利息去借钱给别人,甚至在一些贷款合同里面使出猫腻、现在就有一个女生借1.4万要还10万,就是因为签借条的时候忽略了一件事,所以导致自己欠下了巨债!

贷款存在哪些不可告人的猫腻
贷款存在哪些不可告人的猫腻

民间贷款千万不要去碰,更是不要去了解,因为当你了解民间贷款给你的诱惑时候你会上当受骗了,严重可以致你倾家荡产,逼得你走投无路!近日,有一个女生借1.4万要还10万,到手的钱明明只有1.4万,现在却要还10万元,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萧山法院审理了一起郭某和王某意图捏造事实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案。事情还得从2016年11月说起。谢某是一名大学生,她因手头拮据,通过中间人向郭某借款2万元,谈好利息是6000元。但当谢某在欠条上签字,却发现借条的借款金额是10万元,郭某说随后会把剩余的钱给她。

当时,由于谢某急着用钱,先签了借条,而且借条上出借人也没有写明。也就是说,谢某糊里糊涂的签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但她实际拿到手的钱只有1.4万。

债主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016年12月,郭某和王某约好,在借条“出借人”处写上王某的名字,由王某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萧山法院起诉谢某,要求其归还借款10万元。在去年3月的庭审中,法官发现蹊跷,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但是郭某还是不死心,随后二人又结伙以王某的名义上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原判。

但是,王某在二审期间对于款项的来源、支付方式、交付地点、款项组成、数额等与一审庭审中的陈述完全不一致,既不能证明借款关系发生在王某与谢某之间,也没有证据证明现金的实际交付。去年6月,杭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郭某和王某意图以捏造事实牟取不正当利益,涉嫌虚假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官没有当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