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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元祛痣险遭“毁容” 商家被判赔2.2余万元

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例如一部分人脸上有斑点或者是说有痣什么的都想要想办法去除掉,不过近日有人68元祛痣险遭“毁容”了,而且商家被判赔2.2余万元,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68元祛痣产品
68元祛痣产品

做美容的人可不少,像是一些美容行业都特别受欢迎的,还有美容的产品购买的人也不少,东莞的凌女士在一家化妆品店处购买68元的除痣产品,谁料使用后,面部却出现了多处瘢痕,68元祛痣险遭“毁容”,这该怎么赔呢?

68元祛痣

凌女士回忆,使用了68元的除痣产品感到不对后曾到店里咨询,但店员声称七天可修复。于是到了第三天凌女士发现眼睛、脸部已微肿,因未有好转,当天晚上去医院治疗。由于延误最佳治疗时间,最终造成凌女士面部多处增生性瘢痕及凹陷瘢痕。凌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化妆品店向其赔偿医疗费、惩罚性赔偿一倍的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9.3余万元。

祛痣险毁容赔钱
祛痣险毁容赔钱

后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查证发现,案涉化妆品店实为日用品店,案涉产品均无相关证件及检验合格证明,为冒用厂名厂址的化妆品,并依法对该店作出没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该日用品店向凌女士赔偿医疗费、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2.2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