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三湘门诊误诊 怀孕被诊月经不调服药致畸
因被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湘门诊将“怀孕”误诊为“月经不调”,邹女士连续半月多次服用了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流产的药物。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部医疗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12月9日向澎湃新闻称,误诊一事已由三湘门诊上报,该部门正在组织人员讨论如何处理此事。
邹女士告诉记者,11月7日,她因身体不适前往三湘门诊就诊,主治医师将她诊断为月经不调,并开了药。但服用药物后,她仍觉身体不适,又于11月19日和26日两次前往医院复检,但仍未查出怀孕。12月6日,她前往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医院检查时,才被查出自己已怀孕近两个月。医生告知她,此前所服药剂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流产。
邹女士提供的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病历显示,她此前服用的药物有“导致流产和致畸的风险”。邹女士提供的三湘门诊病历、超声检查报告单等材料显示,11月10日、19日、26日,她先后三次到该医院就诊。超声检查检测结果为,子宫内膜增厚,宫腔内液性暗区,侧卵巢囊性暗区,宫颈多发囊肿,盆腔积液。
她提供的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病历则显示,停经50+天;11月10日,服用“中药”、“黄体酮”、“人胎盘片”、“止血片”、“参坤养血颗粒”、“八珍益母片”至11月21日;孕妇服用过的药物有导致流产和致畸的风险”。
邹女士今年32岁,和丈夫定居于长沙,尽管已有一个4岁的孩子,但从去年起,两人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为此,邹女士上半年专门去保过胎,但胎儿后来自然流产了。她说:“当时就是在三湘门诊保胎,也是这个主治医生。”
“这个医生对我的病史比较了解,所以才再一次前往该医院就诊。”邹女士说,三湘门诊负责人曾于12月8日表示,欲退还2500元左右的就诊费用,但不愿对误诊造成的其他后果负责。
对此,上述三湘门诊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此事已上报至该医院医务部医疗纠纷办,对处理有任何意见,病人及家属都可以到医疗纠纷办反映。但并未正面回应“只退还就诊费用”这一说法。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部医疗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该部门正在组织人员讨论如何处理此事,目前尚无明确说法。“只退还就诊费用”这一说法,他并不知情。
长沙市卫计委周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邹女士可先找医院医务部门调解此事,若遭遇不公平处理,可到卫计委医政处投诉。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认为,该事件中,主治医生未做怀孕相关的检查,有违常规做法,未尽到诊疗注意义务。
他表示,如果该医生用药引起邹女士的人身损害,她可以向医院医务部门反映,与医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调查、处理;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医院,由医院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