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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涉案逾百亿资金被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1月23日消息,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e租宝”案件已于2016年8月14日侦查终结,丁宁等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查封、扣押涉案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黄金制品约18.7万克以及房产、珠宝、股权、车辆、直升机、办公用品等一批涉案财物。

在去年12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关部门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随后,在去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北京及各省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了专项处置工作机构,并开展有关工作。

在被调查一个多星期之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

据调查显示,e租宝案件牵涉了众多关联平台。警方此次披露,2014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丁宁、张敏、丁甸利用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信惠鑫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钰诚系”公司及“e租宝”网络平台,伙同犯罪嫌疑人彭力、雍磊等人大肆编造虚假融资租赁项目,以转让融资租赁项目债权支付高息为诱饵吸收资金,涉及90余万人、580余亿元,截至案发未兑付金额近370亿元。

警方另查明,2015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丁宁、丁甸利用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英途财富(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英途世纪(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钰诚系”公司及“芝麻金融”网络平台,伙同彭力、雍磊等人,以转让个人债权等项目支付高息为诱饵,编造虚假项目吸收资金,涉及21万余人、12亿余元,截至案发未兑付金额8亿余元。警方披露,上述部分资金由丁宁等人肆意挥霍、占有支配。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法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案件后续诉讼工作,继续全力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