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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涉误导消费者广告 治病药酒被指夸大宣传(2)

被指“夸大宣传”

鸿茅药酒始创于1739年,距今已经有近三百年的历史,曾作为宫廷贡酒,并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鸿茅药酒的官方网站上,记者查询到每瓶装500毫升规格的鸿茅药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功能主治包括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

据了解,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其前身为内蒙古凉城县鸿茅酒厂。公司董事长鲍洪升表示,“我希望大街小巷都有我们的鸿茅药酒,我希望家家户户都知道鸿茅药酒,认可鸿茅品牌。”

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成为“家家户户都知道鸿茅药酒”的重要手段。不过,屡次触碰《广告法》红线也让鸿茅酒业饱受质疑。去年新《广告法》实施后,鸿茅药酒广告取消了明星代言,并推出了新的“把病喝走”的广告。

据今年3月23日报道,自去年9月新《广告法》实施,被工商部门首个立案查处后,鸿茅药酒只是将广告改头换面,仍继续在电视上进行夸大宣传,并质疑换“马甲”吆喝。取而代之的是30秒的患者形象动作,并配有广告词“鸿茅药酒,精选67味中药,调五脏、补气血、通经络、强筋骨、祛风寒、止疼痛,治病又强身,鸿茅药酒祝您每天两口,把病喝走”。

3月25日鸿茅酒业随即在官网发表声明称,鸿茅药酒广告表现及投放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广告所诉的主治功能及服用方法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后发布,不存在违法宣传,更不涉及虚假夸大宣传、换“马甲”吆喝的问题。

据了解,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国家工商、食药监和广电总局等多个部门均对医疗、药品、保健品等的广告宣传做出严格规定,对于单一依靠广告获取关注度和销量的部分企业来说,违法违规的风险正逐步增加。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新《广告法》严规之下,鸿茅药酒强调“治病药酒”“存在表示功能的断言”的广告宣传语仍广泛存在。

仅在鸿茅药酒官网转载的部分媒体广告宣传中,“治病药酒”“不治已病治未病”“防病祛病、养生健身”“一剂药酒多重功效”“无病强身,慢病快治、综合调理”等成为宣传产品功效的重点。

例如,南京某报业网在一篇名为《鸿茅药酒到底怎么样,看完才有发言权》的广告宣传中,表示“鸿茅药酒绝不是普通的保健酒,而是真正的治病药酒”;而某门户网站中医频道在《药酒治病为什么要选鸿茅》的广告宣传中则明确表示,“鸿茅药酒针对当前多发的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虚腰酸、气虚血亏等中老年慢性病实现了集治病、养生于一体的独特疗效”。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从新《广告法》规定和各地食药监局、工商局行政处罚情况来看,鸿茅药酒上述广告宣传带有明显的“表示功能的断言,夸大宣传治疗范围”,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涉嫌构成虚假宣传。

对于上述疑问,记者致电鸿茅药业,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由公司北京办事处作出回复,而致电、致函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称已将问题转交相关部门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时均未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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