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美容师”给纹唇客户注射麻醉剂致死 被判刑
没有任何资质,“美容师”却敢给纹唇美容的客户注射麻醉剂,结果致人丧命。昨天,这名“美容师”在昌平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去年9月18日,徐女士和朋友到昌平区鼓楼南街一家美容店做纹唇美容。
美容师吴某先是为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药品,但在开始纹绣时,徐女士表示依然能感觉到疼痛。吴某告诉徐女士,使用注射的麻药效果会更好一些,后者便同意使用注射麻药。
在注射前,吴某例行询问徐女士有无病史,徐女士表示没有。但只注射了少量麻醉药后,徐女士就开始额头冒汗、心跳加速、手脚发麻。吴某发现徐女士出现不良反应,立刻停止注射麻药,并再次询问徐女士有无病史。
“我看她说话声越来越小,脸和嘴都有些发紫了。”此时,徐女士才告诉吴某自己曾经做过心脏手术。吴某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并让自己的男朋友到楼下去买救心丸,但徐女士已经开始昏迷,吴某便和家人一起将徐女士送往医院。最终,徐女士还是因为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认为,吴某在不具备麻醉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注射成分不明的麻醉剂用于纹唇,导致被害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对吴某提起公诉。检方建议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了解,吴某今年25岁,在一家培训机构学习了一个月的纹绣技术后,和亲戚合开了一家美容店。但是,吴某接受纹绣培训的机构没有正规的考核规定,她本人也没有取得任何美容师或麻醉师资质,其所经营的美容店也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部门的许可,美容操作间内更没有相关的应急处理设备。
庭审现场,吴某不时低头抽泣,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别的注射过麻药的客人都没事,我真的没想到这次会出现这种情况。”吴某表示,给徐女士使用的麻药叫吻合剂,但具体是什么成分,自己不清楚,对于麻醉剂的用法和用量也不了解,只知道有心脏病史、药物过敏史和女性月经期间不能使用。“麻药不是我自己买的,是朋友转行时给我的,没过期,应该有正规批号。”
吴某的辩护人表示,吴某只有初中文化,在发现顾客异常后立刻停止了注射麻药,积极对顾客施救,并已赔偿徐女士家属90万元人民币,取得了徐女士家属的谅解,因此请求法庭对吴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