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乘滴滴约车被多收3次费用 回应称司机个人行为
江北的市民应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时,挺不高兴的,他说自己在一个月内,接连遭遇3次滴滴打车实际收费与报价不符的情况。“一次加了2元,一次加3元,最后一次居然差了8元!”应先生说,“虽然加起来也才13元,但谁能保证下次不加钱呢?今天是我发现了,如果乘客不仔细,那不是被坑了?”
上周五,记者采访了应先生。他分别出示了这三笔问题订单的收费明细:6月23日和7月10日,应先生都是从海曙环城西路打滴滴快车回到位于江北洪大路附近的家中,然而除了正常的收费外,这两笔订单分别多加了2元和3元的“其他费用”;7月16日凌晨1点,应先生从江东彩虹广场坐快车回家,却发现又被加收了8元的高速费!
应先生说,6月23日第一次实际收费与预计费用存在出入时,由于已是深夜,自己又喝了点酒,所以没注意。直到7月10日下午的交易订单出现了问题,他才翻看了之前的交易记录。当时就联系了司机和滴滴客服。“司机说是系统的问题,滴滴方面则表示这是司机个人的加价行为。”于是,7月12日,应先生拨打12315反映情况。
由于滴滴打车的宁波办事处位于鄞州区天童北路的汇亚国际大厦,投诉是由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我投诉后,滴滴说多扣的还你,我听了感觉很气愤,觉得他们处理问题没诚意。”应先生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调解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滴滴公司赔偿应先生500元钱,滴滴说他们作不了主,需要请示领导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