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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购买手表芬兰深圳两产地 商家构成欺诈

张女士通过天猫买了一款“产自芬兰”的颂拓手表,但拿到商品后发现手表外包装合格证上的产地为深圳,为此起诉维权。日前,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判决商家对消费者张女士做出三倍赔偿10920元。法院认为,产地从芬兰变成了深圳,属于商家对商品产地的虚假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

天猫手表芬兰深圳产地
天猫手表芬兰深圳产地

2015年的“双十一”期间,张女士花3640元在天猫“SUNNTO颂拓官方旗舰店”买了一块“【双11】SUUNTO颂拓CORE颂拓核心精钢先锋户外登山智能手表”。

手表的网购页面上显示,该款手表“产自芬兰”,是“户外探险或多种运动锻炼的最佳选择;SUUNTO顶级户外第一品牌,世界顶级户外手表品牌;世界顶级户外登山腕表”,“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根据宣传页面上的信息,该款手表表壳材质是高强度精钢,表镜材质是矿物质水晶,表带材质是高强度环保橡胶。

但张女士称,她收到的手表,与商家宣称的多项指标不同,收到的手表的合格证显示产地为深圳,手表实物外包装合格证未对手表材质做任何说明。

订单截图交易快照成消费者起诉证据

2016年12月23日,张女士将颂拓官方旗舰店的经营者北京景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物款并按照购物款的三倍赔偿14560元,要求天猫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张女士一方出示并陈述了下列证据材料:

交易订单截图、物流信息打印版各一份、购物发票原件一份,共同用以证明涉案交易真实的事实;交易快照截图打印版一份,用以证明涉案产品存在虚假宣传的事实;

涉案产品网页截图打印版、涉案产品实物照片打印件各一份,用以证明涉案产品虚构产地欺诈消费者且产品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事实;律师代理费8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一份(票号:02085996),用以证明维权费用支出的事实。法院对张女士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证。

对交易订单及物流信息,经当庭勘验属实,庭后也与购物发票原件进行了核对确认,可证实张女士从景橙公司购买涉案产品的事实。对交易快照截图,经当庭勘验,与涉案产品交易快照一致,故法官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对涉案产品网页截图,经当庭登录天猫网勘验与涉案产品交易快照截图一致,涉案实物照片庭后张女士也提供了实物供核对,故法官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被告说法:天猫仅为服务提供商

2016年3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景橙公司未到庭参加答辩,也未提供相关证据。天猫公司在法庭上辩称,该公司仅为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服务提供商,因用户发布信息或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天猫公司认为,其仅是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服务的地点,天猫平台上的所有商品信息均由卖家用户自行发布,天猫公司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等问题,因而发布信息或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按照天猫的说法,其在买家注册成为会员时即已经明确告知天猫公司并不作为买家或卖家身份参与任何交易行为,所有网上买家均明白自己的交易对象并非天猫公司,而是网店的经营者,天猫公司仅为网络交易平台,并非涉案交易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而并非本案适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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