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 消费 正文

药品销售潜规则揭秘 多地开启严打模式(4)

中部某省的医药公司代理老林从事医药销售已十多年,他向南都记者坦承,身边有不少朋友就是通过挂靠公司的方式在经营药品。

老林说,一些挂靠经营的人甚至可以完全“货不经手”。

正常的药品流通过程通常为生产企业A和经营企业B签订合同,B从A处取货,然后由B配送到医院或零售药店的终端,最后A找B收款。

挂靠者拥有自己的渠道,于是他找到有经营资质的医药公司C挂靠,获得药品经营的资质;接着去找生产企业A,以C的名义和A签订合同,以低价拿货,再寻得配送公司D负责配送,最终将药品以高价售给终端。A直接发货给D,D把货款转给C,C和挂靠者都可以“不经手”药品的流通便赚得差价。药品最终售出的价格往往能翻一倍。

老林说,如果D送到终端,由于终端售药往往不开发票,C拿到回款后,可能还可以逃避一半左右的税收,此外大多单独设账。

风暴起:多地开启“严打”模式

3月的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如导火索般炸出了这条复杂隐秘的挂靠黑链。

针对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等方面的问题,食药监总局5月3日发出《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在5月31日之前开展自查,圈定10种违法行为,时间倒查3年。

上一页1234567下一页